我市高起点谋划,全领域布局,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平安酒泉、法治酒泉建设提档升级,努力为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市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平安建设纳入“四个全面”战备布局中来认识和谋划,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结合点,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建设领域更广、层次更高、实效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酒泉。
为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我市狠抓反恐怖、反渗透、反邪教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在源头治理上,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好省上挂牌督办矛盾纠纷的调处解决,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好矛盾纠纷。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联合治理,解决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公共安全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应急处突机制建设、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新兴行业治安管理三项工作,坚决防止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为切实增强维护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的能力,我市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技防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提升社会面动态掌控能力;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推进基层综治平台建设,扎实完成好乡镇(街道)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降低发案率。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面貌不改变绝不松手。深化命案治理和“零命案”县(市、区)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为努力提升推进平安酒泉建设的能力水平,我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推动基层切实转变观念和职能,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提升齐抓共管的能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提升贯彻执行的能力,抓好综治领导责任制这个关键措施,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和任期目标,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平安建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