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新闻 > 酒泉新闻
《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15-08-27 17:09:18 阅读量:947
   本报讯(记者付凌)为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省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近期,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据介绍,《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共51条,实施有效期为5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承担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监督、申请、严格审批等职责。明确了我市将建立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和取水档案、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地下水资源监测系统。建立地下水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制度。实施最严格的处罚、问责措施。实施举报违规采取地下水的奖励办法等相关内容。

  地下水资源,是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必须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使用、采补平衡、以水定规模、以水定发展的原则。

责任编辑:赵谨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30002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