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2016—47号)
一、投诉问题
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100号转办单转来第十九批受理编号为989号投诉问题:肃州区北门十字唱响时空、奇缘两家KTV,每天22点至次日5点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称曾多次反映未果。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肃州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唱享时空、奇缘两家KTV位于酒泉市肃州区北市街东段马路北侧,一楼和二楼均为包厢,二楼正上方为楼顶平台无住户,平台西侧有一户居民住宅。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
肃州区委托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对唱享时空、奇缘KTV附近进行噪声监测。经监测,二楼楼顶平台测量值为42.5dB,唱享时空、奇缘KTV门口测量值为56.9dB、50.1dB,噪声排放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属于超标排放噪声,群众投诉问题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肃州区公安部门对唱享时空KTV责任人、奇缘KTV责任人处以警告处罚。
为坚决查纠此类问题,肃州区公安部门正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娱乐场所在电视台、新闻媒体等平台曝光,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酒泉市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2016—48号)
一、投诉问题
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100号转办单转来第十九批受理编号为996号投诉问题:肃州区世纪大道苜场沟村向西的环城路垃圾堆积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肃州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世纪大道苜场沟村向西的环城路垃圾堆放点,建于2008年,主要收集南湖金湾住宅小区、西峰镇苜场沟村四个村民小组村民及附近西部钻探公司倾倒的生产生活垃圾,同时也是新城区苜场沟市场垃圾堆放点,由苜场沟村委会和南湖金湾物业公司管理使用。随着苜场沟拆迁安置村民搬迁入住南湖金湾小区,大量村民将原有住宅出租,致使流动人口急剧增多,加之附近居民和苜场沟市场每天集中产生大量生产生活垃圾,造成该路段环境脏、乱、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投诉情况属实。
12月20日,肃州区环卫部门安排压缩式垃圾收集车1辆,西峰镇政府安排铲车1辆、清扫员4名,对此处的生活垃圾彻底进行了清理,于当天上午8:00之前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肃州区环卫部门、西峰镇政府加大了该路段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要求苜场沟村委会筹资,将现有垃圾场用彩钢墙围堵,形成规范的垃圾池。下一步,西峰镇将在苜场沟村菜市场东南角修建垃圾池1座,并安排专人对此处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肃州区环卫部门也将专门在此处设垃圾收集点一处,每天上午8:00之前收集清运一次,做到垃圾定时定点清运,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酒泉市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2016—49号)
一、投诉问题
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100号转办单转来第十九批受理编号为1011号投诉问题:肃州区公园路北后三巷五号楼院内一小锅炉长期排放黑色带刺鼻味烟粉尘,严重污染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肃州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所涉及的小锅炉房,位于肃州区公园路北后三巷五号院(区委党校对面),隶属于酒泉奥泰开关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5月,酒泉怀茂建筑公司与奥泰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北后三巷5号、7号楼,当时为了解决该两栋楼的居民供热问题,由奥泰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修建安装2吨采暖热水锅炉,采用旋风除尘设备。锅炉供热范围及区域为北后三巷5号、7号楼和开关厂办公楼,合计供热面积8408平方米,其中:5号、7号楼采暖用户71户,供热面积5408平方米,开关厂办公楼3000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投诉情况属实。
因考虑到冬季居民的供热问题,锅炉无法停止运行,要求企业加强煤质管控和锅炉除尘器运行管理,肃州区已将北后三巷五号院二栋楼的供热问题,列入2017年热源整合改造计划予以彻底解决。
酒泉市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2016—50号)
一、投诉问题
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103号转办单转来第二十批受理编号为1053号投诉问题:肃州区西峰乡酒文路大量建筑垃圾堆积严重,一直无人清理,影响周边环境。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肃州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酒文路东起酒泉市第五中学西墙、西至嘉峪关文殊镇,西峰镇境内酒文路全长6.44公里,权属范围至西峰镇侯家沟村与嘉峪关冯家沟交界处,沿线存在少量生活垃圾。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肃州区调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目前,肃州区西峰镇政府已制定《西峰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并安排酒文路沿线各村组,对沿路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特别针对沿线农户堆放的“三堆”进行限期清理。同时,召集酒文路沿线各村委会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沿线各村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乱倒垃圾,焚烧秸秆、垃圾的现象。
酒泉市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2016—51号)
一、投诉问题
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103号转办单转来第二十批受理编号为1062号投诉问题:金塔县航天镇三星村鑫磊石料厂、国光石料厂、鄂尔多斯石料厂等3家石料厂每天24小时生产,灰尘乱飞、机械噪声大、放炮炸石震动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金塔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国文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金塔县航天镇三星村境内共有石料厂3家,分别为:金塔县亨通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厂、金塔县峰瑞商贸有限公司石料厂、金塔县国光石料厂。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此次举报反映的金塔县航天镇三星村鑫磊石料厂现名金塔县亨通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厂,与第13批629号问题系同一个问题;鄂尔多斯石料厂现名金塔县峰瑞商贸有限公司石料厂,与第13批586号问题系同一个问题,现就具体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鑫磊石料厂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举报的金塔县航天镇三星村鑫磊石料厂,现名金塔县亨通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厂,12月14日金塔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主要生产设备电源依法进行了查封。同时,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30427元。12月15日,该信访环保问题经报审公示,已办结。12月21日现场检查时,金塔县环保局于12月14日对该企业查封的主要设备电源封条完好无损,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目前不存在灰尘乱飞、机械噪声大、放炮炸石震动大等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2、关于国光石料厂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举报的金塔县航天镇三星村国光石料厂由金塔县航天镇国光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该建设项目目前已配套建设了开采区、破碎加工区、原矿石临时堆场、成品石料堆放区及办公生活区等,主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布袋除尘器。12月14日经现场检查和调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12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目前不存在灰尘乱飞、机械噪声大、放炮炸石震动大等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3、关于鄂尔多斯石料厂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举报的金塔县航天镇三星村鄂尔多斯石料厂,现名金塔县峰瑞商贸有限公司石料厂。12月14日金塔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主要生产设备电源依法进行了查封。同时,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30427元。12月15日,该信访环保问题经报审公示,已办结。12月21日现场检查时,县环保局于12月14日对该企业查封的主要设备电源封条完好无损,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目前不存在灰尘乱飞、机械噪声大、放炮炸石震动大等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下一步,金塔县环保部门将继续做好3家企业的后续监督管理,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尽快完成环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