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疫情发生以来,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先后以各种形式制定发布了各自的行业通告,现将这些《通告》予以确认。请各级各部门按照通告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通告》名称如下:
1.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2020年1月23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通告》(2020年1月26日);
2.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取消2020年2月2日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公告》(2020年1月26日);
3.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0年1月26日);
4.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取消聚集性文体活动及关停文化体育旅游场所的通告》(2020年1月26日);
5.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的公告》(2020年1月29日);
6.酒泉市公安局《关于封闭全市辖区部分高速公路进出口的通告》(2020年1月29日)。
酒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