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选准人才。注重从民族干部、技工、家传手工艺者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资源中遴选孕育优秀人才。在招录干部时,按照1:1的比例向少数民族考生倾斜;在各单位配备选拔使用干部时,实行“一汉一哈”的原则搭配;在哈萨克传统文化保护和挖掘方面,从新疆等地引进少数民族文体广电骨干人才,为传承和发扬少数民族文化奠定了基础。同时,高度重视哈萨克民族传统服饰制作及手工艺品加工人才培养工程,先后培养少数民族技能型人才120余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790余人,占全县人才总数的46%,形成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的基本构架。
抓住重点,育好人才。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多形式、多途径、多角度开发少数民族人才资源,推进少数民族人才成长。举办少数民族技能型人才培训班3期,培训150余人;选派40余名少数民族干部赴井冈山干部学院、浙江大学、延安干部学院和省、市委党校学习培训;选派20余人到市直部门和县域各乡镇部门挂职锻炼,切实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结合全省“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依托甘肃农业大学“1414”对口支援阿克塞县项目,成立农牧业发展“专家院”,培训各类涉农人员530余人。
健全机制,留住人才。健全完善各类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加大人才经费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设立人才专项资金20万元,专门用于各类人才的培训培养和引进工作,对聘任的各类学科(技术)带头人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政府津贴;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家,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创新少数民族人才创业激励机制,凡在职职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县财政报销80%的学费;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学费全报。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技术职务职称,凡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
搭建平台,用活人才。注重发挥少数民族人才优势,重点在农牧业发展、教育、民族文化、卫生等领域搭建平台,用好用活少数民族人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才传、帮、带作用,每年重点扶持一批优秀农牧业科技人才和产业经营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同时,注重培养能够保护和发掘哈萨克传统文化的文化艺术骨干人才队伍。截止目前,全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120余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3%,少数民族人才专业化、技能化、现代化比例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