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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 | 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推行预约服务和不见面经办业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4 19:23:48 阅读量:814

各县(市、区)人才中心、中心各部门、就业见习基地: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社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推行预约服务和不见面经办业务,减少现场办事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实施“网上办”、“电话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新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网上招聘活动

近期所有现场招聘会改为网络招聘会,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

(一)用人单位(企业)→用户注册→①酒泉人才网(https://jqrc.net/)→或②关注酒泉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服务→酒泉人才网)(jqrlzysc)进行注册→创建账户→注册成功→后台管理员审核→完善企业信息→发布职位信息→在酒泉人才网首页登录企业账户→进行网上招聘→①招聘会→在线预订→预订展位→后台管理员审核→参加招聘会→或②找人才→查看符合条件简历→邀请面试。

(二)求职者(个人)→用户注册→①酒泉人才网(https://jqrc.net/)→或②关注酒泉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服务→酒泉人才网)(jqrlzysc)进行注册→创建账户→注册成功→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后台管理员审核通过→在酒泉人才网首页登录个人账户→①找工作→查看企业信息选择心仪→申请职位→与企业洽谈面试→或②招聘会→查看企业信息选择心仪职位→申请职位→与企业洽谈面试。

二、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和不见面经办业务

(一)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登记

登记方式一:通过微信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酒泉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报到注册“进行报到登记;

登记方式二:登录“酒泉人才网--办事指南--报到注册”进行报到登记;

登记方式三: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进行网上报到登记。

具体步骤:毕业生先注册后登录(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选择本人生源县(市、区)为经办机构,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毕业信息和就业信息后,上传《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KB~200KB),提交信息后等待县(市、区)经办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到。

网上报到登记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生源县(市、区)人社局联系。

酒泉市人才中心:2664592、 2851903

肃州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2822097

玉门市人才中心:3351862

金塔县人才中心:4421075

敦煌市人才中心:8824907

瓜州县人才中心:5587726

肃北县人才中心:8126206

阿克塞县人才中心:8326339

(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职称

1.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酒泉人才网(https://jqrc.net/)“职称评审”栏查看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及申报程序。

2.企业经办人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与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答疑解惑;若非必须现场办理的,可先通过电话预约,预约后企业可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咨询办理。

3.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资料,(所有提交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以JPG、PDF格式扫描件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以姓名+公司全称+本人电话号码)可通过电子邮箱、微信、QQ、邮寄等方式进行递交,申报人员应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虚假情况一经核实按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周青燕 咨询电话:2661361  18293729090  

QQ邮箱:443908544@qq.com

邮寄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富康路26号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不见面”转递

1.档案转入流程

可通过电话0937-2664593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咨询,添加微信,填写通信信息表(包括调入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收件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签字确认摁手印),我中心出具调档函,统一以EMS邮寄至档案所在单位(邮寄费用由个人承担);原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密封加盖公章,并以机要或EMS方式将档案寄往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档案转出流程

办理调档手续本人可通过电话0937-2664593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若急需调档的,调档人可加工作人员微信,将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以图片形式发送给我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登记档案相关信息,调档人将调档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EMS邮寄至我中心备案;如档案接收单位调档,需将调档函、档案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清晰的本人联系电话、并签有“本人确认要将档案转往***单位“字样”,签名摁手印;调档函内需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通信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经联系调档本人确认,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按国家规定机要或EMS邮寄至调档相关单位(邮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出具存档证明流程

出具存档证明本人可通过电话0937-2664593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添加微信,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等相关信息查询档案,经查档案确实存于我中心的,存档人须告知出具存档证明的用途,提供所需证明单位的名称、本人工作单位名称、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我中心出具存档证明后通过EMS邮寄给存档人(邮寄费用由个人承担)。

4.档案存放情况查询流程

方式一:可通过0937-2664593电话查询,查询档案是否在我中心需提供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等信息。

方式二:可通过酒泉人才网(http://www.jqrc.net)实现网络查询,(登陆网页首页点击档案管理,酒泉人才网档案查询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查询。

(四)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不见面”考核管理

对2017、2018、2019批次甘肃省万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人员、2017、2018批次酒泉市千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及2019年青年见习计划的毕业生就业期间的考核,市人才中心将主动通过电话、微信、QQ与企业联系,落实毕业生本月在岗情况,并通知企业通过QQ工作群上传盖有企业公章、负责人签字的毕业生在岗情况考核表留底备案(2019批次酒泉市千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将2020年社保缴纳凭证,因特殊原因1月、2月未缴社保的可先发放补助,待疫情结束一并补缴),毕业生补助正常发放。离职人员企业需提供离职证明通过微信、QQ上报,工作人员下载打印留存备查。

以上在岗人员需上报备案的考核表和离岗人员离职证明书面材料,待疫情结束,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面对面现场考核时一并上交。

三、科学合理安排办理事项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如无紧要事项可延后,待疫情结束后再到现场办理。如确需本人到现场办理业务,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县(市、区)人才中心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加强与市人才中心各部门的业务联系,确保疫情期间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不断线、不打折。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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