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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决定
时间:2020-04-01 10:29:32 阅读量:1258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决定

被列入单位: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石军

联系电话:138825636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4J3G07R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水磨花园51号

被列入个人:安阳(工程承包人) 联系电话:15318808161

身份证号码:370104198405132919

列入事由:

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将东洞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安阳。安阳组织农民工进行施工建设期间,拖欠何建贵等28人工资262040元。2019年10月15日,我局向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我局于2019年10月26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于2019年11月30日立案。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第五条“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之规定,现决定将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安阳一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黑名单”信息将在肃州区政府网站、《酒泉日报》、肃州区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安阳实施联合惩戒。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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