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甘0902民破2号
根据申请人甘肃汇恒西域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裁定受理甘肃汇恒西域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1月10日指定甘肃长治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甘肃汇恒西域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管理人甘肃长治律师事务所(地址:肃州区东关十字西北角5楼;邮编:735000;电话:18193759989)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甘肃汇恒西域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定于2021年3月22日9时在本院1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