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高效做好健康出行码“黄码”转“绿码”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群众在疫情期间有序出行,现将健康出行码适时转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码条件
(一)完成集中隔离且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由社区(村组)排查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核实后,报市疫情防控部门统一转“绿码”。
(二)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且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由社区(村组)排查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核实后,上报市疫情防控部门统一转“绿码”。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域的人员,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移交属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临时留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报市疫情防控部门统一转“绿码”。
(四)其他由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部门核实,符合“黄码”转“绿码”条件的人员,报市疫情防控部门统一转“绿码”。
二、转码热线
肃州区:0937-2742370
金塔县:0937-4460922
瓜州县:0937-5520310
敦煌市:0937-5958521
玉门市:0937-6951388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0937-8126802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0937-8325138
三、转码须知
(一)人员转“绿码”后,即可有序通行。
(二)赋予出行码“黄码”管理的人员,要自觉配合遵守各项管控措施。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