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阿克塞县、瓜州县、肃北县、玉门市、肃州区、敦煌市、金塔县。与上年同期相比,阿克塞县、瓜州县、玉门市、肃州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肃北县、敦煌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下滑。
2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_10)月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敦煌市上升3.8%,肃北县同比持平,阿克塞县、瓜州县、玉门市、肃州区均同比下降;全市细颗粒物(PM_2.5)月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敦煌市上升17.2%,肃北县上升20.8%,阿克塞县、瓜州县、玉门市、肃州区均同比下降。
2月,全市气态因子月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_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_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8毫克/立方米、臭氧(O_3)9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月,金塔县、肃北县优良天数同比增加,瓜州县优良天数同比持平,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阿克塞县优良天数同比减少,其中金塔县增加4天,肃北县增加2天,肃州区减少3天,玉门市减少6天,敦煌市减少3天,阿克塞县减少2天。(酒泉融媒记者 边世文 通讯员 赵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