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就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肃州区人社部门开展了就业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严格管好用好公益岗,充分发挥了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的重要作用。
规范聘用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根据公益性岗位招聘流程,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就业困难人员到用人单位提出从事公益性岗位申请,用人单位确定初步聘用人员后报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区人社部门通过对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社保缴纳信息进行数据核查比对,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聘用,并在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按时发放补贴,切实保障待遇。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依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在岗情况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岗位补贴,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及时拨付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时长和强度,自筹资金给予适当的用工补助。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及时为用人单位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切实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待遇。
加强日常监管,合理使用资金。区人社部门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使用、参加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用工单位履行好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健全完善监督核查机制,动态掌握人员在岗和领取补贴情况,切实强化补贴资金的规范使用,对用人单位擅自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上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优亲厚友、顶岗替岗、超期上岗等违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调减该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数额,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下一步,区人社部门将以“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为契机,驰而不息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大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和监督核查力度,对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超期上岗、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顶岗替岗等违规现象“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权益,让公益小岗位服务好就业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