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绿色基底更加厚实,蓝天常在、碧水长流、净土永驻正逐渐成为靓丽的生态底色。
酒泉市全面推进“限排放、限煤质、控扬尘、控车油、严监管”五大措施,共建成106个大气微型监测站点、10个重点污染区域视频监控站点,PM2.5与O3协同防控精细化智能监管、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黑烟车智能抓拍等项目建成投用。一季度,酒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4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31.24微克,同比下降0.8%,排名全省第三;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酒泉市加大重点流域河、湖巡查检查和水质监测监控力度,实现从污染源到排入水体的全链条管理。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8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100%,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酒泉市全面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全市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以上,提前完成“十四五”削减目标任务;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18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79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