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国耕地资源有限,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决定了我们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工作,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近年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资源节约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扛牢守住耕地红线、筑牢资源安全底线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用地制度,有力保障了土地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
靠实共同责任 守牢耕地红线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酒泉市牢固树立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理念,靠实市县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耕地保护第一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和耕地保护督导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等保障机制,确保全市450.29万亩耕地保有量和392.9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最严格保护。
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约束作用,对不符合规划、未纳入计划和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律不予批准,坚持“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则审慎报批农用地转用,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草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实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推进存量挖潜 促进用地节约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着力推进土地资源深挖细用,提请酒泉市政府印发《酒泉市开发园区低效国有建设用地调查处置办法(试行)》《酒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综合采取招引项目、限期开工、协议收回、依法转让、合作共建、司法处置等方式,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加快配置、闲置土地加速盘活、低效用地加力挖潜,提升土地投入产出效益,把紧缺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有限的土地资源用足用好。今年以来,全市已供应存量建设用地1.56万亩,盘活开发闲置土地349.3亩,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工业用地602.4亩。同时,积极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短年期出让供地方式,助力企业降低用地成本、增加项目投资,避免新增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和闲置低效浪费土地问题。
强化执法监管 遏制违法行为
为高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用地制度,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持续强化对违法乱占耕地、未批先建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健全土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刑事司法等衔接工作机制,加大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力度,强化部门间联合会商和联动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同时,制定出台《酒泉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对违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开荒等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将坚决靠实耕地保护责任,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用途管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