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有力有序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现财政收支时间、任务“双过半”。
酒泉市坚持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紧紧围绕政府债券、国债资金、重大专项等重点资金,精心组织谋划,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不断争取上级支持。全市争取到位转移支付资金125.7亿元,同比增加10.4亿元,增长9%,有效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持续加大重点非税收入项目征缴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56亿元,同比增收5.95亿元,增长22.3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9.67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二。切实加快本级财政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尽力压缩资金拨付时限,及早形成实际有效支出,不断提高支付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71亿元,同比增支9.55亿元,增长8.15%,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92个百分点,支出总量创历年同期新高,支出增幅位居全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