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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聚众赌博案
时间:2024-07-04 09:59:24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1399 作者:朱雪琴

6月30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聚众赌博案件,被告人刘某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又参与赌博,被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收监执行。

经查,2023年11月30日,被告人刘某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2024年1月8日21时许,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为毛某某组织的聚众赌博提供场地、茶水等,负责“打水”抽头渔利,并参与赌博。涉案现金赌资4.8万余元,通过微信流转的涉案赌资4万余元,刘某某通过“打水”抽头渔利1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明知毛某某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赌博罪,依法对其以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某曾因犯赌博罪,被判处缓刑,在交付执行不到一个月又参与赌博,无悔罪表现,应当撤销缓刑,与前罪有期徒刑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法官提醒:

“缓刑也是刑”。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规定,珍惜机会,认真悔过,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终将自食苦果。

责任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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