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坚持以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新能源项目建设,全面优化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完成肃州区东洞滩光电示范园区等4个新能源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探索区域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融合评价模式,细化准入清单,强化宏观管控,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切实做到生态环保与新能源项目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在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方面,酒泉市持续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将风光电新能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市区,对日处理废水500吨以下的风光电项目排污许可手续全部豁免办理;将省列、市列新能源重大项目纳入环评服务工作台账,提前介入指导,积极跟踪协调解决问题,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审批时间有效压减。此外,酒泉市还及时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明确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环境准入、执法监管、项目选址等领域底线,避免出现项目选址、选线触碰生态红线的问题。
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酒泉市将112家新能源企业纳入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系统、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依法合规运营新能源企业“无事不扰”;深入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5类情形从轻处罚、11类情形不予处罚,生态环境领域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