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敦煌悬泉置遗址发掘出土了大批简牍文书。这些简牍文书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为我们认识和了解书法艺术打开了又一扇窗口,也为我们深入了解“汉简体”提供了实物参考。对悬泉汉简乃至河西汉代烽燧出土简牍的梳理研究成果,清晰显示在两千年前,河西汉塞的基层公务人员在日常书写中已经表现出了明确的书法美学追求。
考古发现充分说明,像悬泉置这样的公务接待、公文传递机构,在当时存在大量的书写工作。大量工作给书写带来的变化就是从速就简,先解决完成工作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再追求美观,实现“把工作做得漂亮”的目标。
日本学者冨谷至《木简竹简讲述的古代中国——书写材料的文化史》补论认为,西北汉简里常见的文字末笔捺、竖、竖钩等笔画加粗、拉长等写法,是写字的人将某种特别的意味、特别的意图注入到了字体中,使之带上了一种仪式感。“这种做法即是与行政文书精妙匹配的写法。这里所谓‘匹配’,归因于文书整体视觉效果,以及由此而来的公文书的威信和威慑力。不过此类笔法的运用,其目标寄留于行政文书的完成,并未延伸至追求字体之美的艺术志向。”
冨谷至的这种说法可能是一种误解。在河西汉简里,即使是很普通的工作记载、私人书信上,也常见到某个字的其中一笔特意写得又宽又长,属于十分夸张的情况。根据现在可见的部分出版物资料看,有此类表现的字可见“年”“令”“可”“府”“行”“拜”“已”“之”“丘”“下”“吏”“方”“唯”“到”“官”“所”“逆”“夫”等。其中悬泉置遗址发现的帛书《建致中公及夫人书》,字体较工整,和普通记事简牍上的字体接近,书信中的若干文字如“恙”“建”“史”“足”有夸张铺展的捺画。仅就《建致中公及夫人书》而言,这是一件私人书信,强行说这种写法是追求“公文书的威信和威慑力”,难以服众。
现在学习汉简体的书法家也特别注意到这种个别笔画夸张铺展的写法,并将之视为汉简字体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书法创作中加以吸收。认真观察汉简中出现的这种笔画,并将这种书写形式放到整件文书中综合考量就会发现:首先,同一文书中一个字多次出现时,并不是每一次都使用夸张铺展的笔法;其次,使用这种笔法的文字并不是像个别读者认为的那样,总是出现在一行文字的末尾或其他固定位置以示强调,或作为句子结束时的标识,而是相对随机;再次,有一些文字如“年”,采用这种写法的频次较高,有一种看法认为“年”的竖画特别加长,有希望“长年”的意思,这就成为一种社会心理的外化,和行政权威没有关系了;最后,在简牍中常见“之”字笔画灵动,整体有意拉长或笔画有意铺展,给今天的阅读者更突出的感受是调节文字疏密、舒缓书写节奏的视觉效果。
综合以上因素,可以发现当时的书写者在对文字笔画作夸张处理时,明显表现出了对字体美观、书简整体视觉效果的追求。这和简牍文字行列整齐、字迹清秀等表现一样,都属于美学追求,也就是对书法艺术的有意识追求。
另外,丝绸之路汉代遗址考古发现中的习字简,常见到对一个笔画少、结构简单的字反复练习,而其他笔画较多的字反而只写一遍的情况。比如一枚简,反复写“伏地再拜”四个字,有一枚简上写“大守”(即“太守”),开头连续写四个“大”。这种情况就像我们临帖时,某一个字掌握不好,就多写几遍。这种练习也说明,当时在西北边塞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虽然日常书写只是记录工作内容等枯燥乏味的例行公事,却已经在主动追求书写之美,表达了明明白白的艺术志向。这种书写之美,正是书法艺术产生发展的具体表现。在整个书法史中,一个边塞小吏在日常书写中表现出的艺术追求,就像一场大风中一粒沙的想法,也许并不重要,但是无数的沙子聚集起来,就可能改变风的走向。
不过,我们也注意到,简牍文字中夸张铺展的写法,在地理上使用范围不大,存在的时间也不很长,在纸张代替了简牍后,就基本上不再出现了。从使用人群看,似乎也只是底层人士使用,在当时无论是运用于公文还是私人书信,社会地位都不能算高。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经典书法作品里,绝少出现这类笔法,倒是更接近底层劳动人民的道家符箓,运用较多。以今推古,在简牍时代,使用这种笔法写出的字,可能类似于今天正统书法观念里的“丑书”“俗书”“江湖体”,是不入流的。二十世纪,巨量秦汉简牍进入书法家的视野,这种书写特征被重新发现,也被重新认识。过去“俗书”中的一些元素,被书法家吸收和借鉴,成为正路子。从这种笔法的演变存续,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一段单线条的“书法野路子接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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