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王某在吕某承包的工程打工。工程结束后,吕某支付部分劳务费,余款6700余元未支付,同年10月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年底前付清。后吕某以工程款未付为由,迟迟未履行余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吕某仍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吕某并未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申报财产,故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吕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多次联系吕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吕某主动付清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集中力量解决涉民生案件,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的理念,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