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军,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丽、杜志学、图门吉尔格勒、王晓玲及秘书长杨军出席会议。李永军、杜志学分别主持会议。
酒泉副市长靳巧荣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宏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了酒泉市人大财经委关于酒泉市2023年市级财政及酒泉经开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情况报告等报告;听取了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酒泉市政府关于提请设立“酒泉企业家日”的议案及说明;书面报告了相关工作情况,传达了省上有关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酒泉市2023年市级财政及酒泉经开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酒泉企业家日”的决定》。听取了酒泉市文旅局局长2022年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举行了分组会议、主任会议、宪法宣誓仪式。
李永军指出,本次会议中,与会的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同志在审议中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酒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及时交办、靠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认真吸收采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报告内容更加全面、具体、精准。
李永军强调,即将召开的酒泉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全体机关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要全力做好年底收官工作,圆满完成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总结工作成绩和亮点,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的思路举措,确保明年工作顺利开局。(酒泉融媒记者马学全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