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工作安排意见》,对79个不符合玉米制种资质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劝退,督促11家种子企业完成生产备案,对肃州区持证的156家种子企业进行评星定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详情]
至目前,法庭干警开庭审理案件260余件,下乡送达、调查案件170余次,到乡镇司法所巡回开庭6件。下一步,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继续运用巡回审判优势,把庭审现场设在村民家门口,便捷地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同时,... [详情]
树立“案卡填录也是办案”“案卡填录质量也是办案质量”的理念,进一步落实落细责任,及时传达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熟练掌握案卡填录规范流程,有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详情]
立案后,主审法官发现张某持有的证据无法证实冯某和与其微信聊天的网友系同一人,且提供的送达信息无法联系冯某,无法核实真实情况。面对证据上存在的“硬伤”,主审法官告知张某如继续进行诉讼,可能存在败诉风险,张某考虑... [详情]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作为禁毒成员单位,认真做好协同配合,依托本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禁毒工作,不断创新探索禁毒宣传新路径,争取扩大宣传范围,辐射更多群众,增强了他们的抵御毒品能力与意识。... [详情]
8万元,后张某多次索要,马某偿还部分借款,剩余款项经张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将马某诉至法院。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转账9500元给张某,此案审结。...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详情]
执行干警对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固定证据后,依法将张某拘传到法庭,执行干警向张某告知拒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张某终于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最终,张某向法庭书写具结悔过书,交纳部分案件款,并承诺会积极与王... [详情]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涉企司法政策,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涉企信访首办责任制、开通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举办“送法进企业百场法治培训”活动等措... [详情]
肃北县人民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建立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确立县域3家企业为定点联系企业,立足法院职能定位,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通过“公众开放日...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