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门讯 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减负”,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玉门市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原本为多年合作伙伴,因设备租赁费用结算问题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看卷宗,发现存在双方合作时间跨度较长、租赁过程中未及时结算费用、被告支付的部分租赁费用没有扣减等问题。案件焦点在双方的对账核算。考虑两家企业继续合作的实际,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法官庭前多次打电话沟通,向双方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并要求双方认真对账。庭审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就后续合作形成初步意向。双方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并对玉门市人民法院法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该起案件的办理,是玉门市人民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民商事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依法服务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玉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冉 祥)